为规范苗木繁育、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苗木市场秩序,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切实保护林业生产安全及消费者利益。近日,从江县林业局副局长覃爱昶带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苗站、灾防站等部门工作人员,深入下江镇开展林木种苗执法专项行动。
行动中,工作人员深入苗木交易场所,开展专项执法,督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标签、检疫证书等制度执行情况,查处违法销售和违法调入苗木行为,突出苗木“三证一签”检查,严禁销售不合格苗木,杜绝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消除产业发展安全隐患。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有部分商贩销售苗木时存在未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三证一签一说明”制度执行不到位、苗木来源不合法等问题,经深入了解,部分商贩经营苗木规模较小,且都属于初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在执法人员普法和劝诫后立即停止了违法售卖苗木行为。
覃副局长表示:“执法要有力度,同时也要有温度,在秉公执法的前提下,要融入执法者的人情味,才能实现良法善治。”因此,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贵州省林业局印发的《贵州省林业“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适用规则(试行)、清单(试行)》文件之规定,对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商贩,不予行政处罚。但是执法人员对违法商贩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告诫他们要依法合法售卖苗木。如果需要进行种苗生产销售,在办理好相关合法手续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苗木。
行动最后,执法人员还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宣传资料,针对种苗生产销售所需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知识以图文结合、现场讲解的方式开展宣传,让宣传内容更加简单明了,确保群众能够看得懂、记在心、用于行。
本次行动,从江县林业局共开展林木种苗现场执法检查4次,答疑群众问题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进一步规范了林木种苗市场,获得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