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冠县坚持林长引领,深化部门协同,广泛宣传引导,推进野生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落实见效。
一是林长发令全面部署。发布了《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将全域划定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全年实施禁猎期,明确禁止使用一切对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式。县级林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2次,动员部署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野生鸟类专项行动。
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借助三级林长管理体系,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范围,县、乡、村三级林长加大责任区野生动物保护的巡护力度,健全了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网格化 信息化”监管体系,推进野生鸟类保护工作横到边、纵到底。
三是协同联动重拳出击。充分发挥冠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县林业局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交易野生鸟类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花鸟集市、餐饮场所、屠宰点等可能存在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6月13日以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90车次,检查农贸市场、花鸟集市处、餐饮场所、屠宰点等各类经营场所184处,重点野生鸟类栖息地、鸟类迁飞通道15处,果园、沟渠、片林77处,排查网店7家,立案查办1起。
四是宣传发动凝聚共识。在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的同时,还同步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执法人员在市场内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海报,向市民发放“禁止饲养的笼养鸟”升级版宣传手册,详细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野生鸟类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81条;各乡镇(街道)利用村村响、融媒体平台,每天早中晚播放3次爱鸟宣传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立案标准音频,受益人群达15万人次,在全县形成了人人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