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大兴安岭种苗
专业号:大兴安岭种苗
2013/5/23 15:23:21

为积极落实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规范我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严惩毁林采种、盗挖野生苗木等行为,大兴安林行署营林局于4月至6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规范种苗经营秩序专项行动。《全区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下发至全区各林业局。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审核发放程序,严格林木种苗市场准入制度,营造有序、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加大种苗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苗木出圃“五证一签”制度,即“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出圃合格证”、“种子质量检验证”、“苗木运输证明”以及“苗木标签”。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加工、包装、贮藏、检验、及流通领域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苗、制售假劣林木种苗的行为。加大无证生产、经营、运输种苗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整治和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授权,盗用已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种植、繁殖、生产和销售的侵权性行为,保护知识产权。
专项行动时间是2013年4月至2013年6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行署营林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行署营林局局长李勇任组长。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地区营林局种苗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