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通化县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冬春会战动员会。参加会议的有:县政府副县长王晓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董殿义,县法院副院长吴敬波,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彦斌,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潘宜琴,各乡镇开发区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国有林场场长、副场长,各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站长、林业派出所所长及局机关相关人员。会议由通化县地方志主任孙权主持。
林业局局长刘洪东宣读了《通化县林业局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冬季会战实施方案》。本次“冬春会战”利用今冬明春4个月时间,重点整治违反伐区管理规定和借采伐之机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或毁坏重点国家保护植物违法犯罪行为;滥砍盗伐、非法采挖或毁坏森林、林木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开垦林地种植人参或其它破坏林地行为;非法运输、收购或经营木材行为;非法打烧柴大柈子行为。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对乡镇及开发区、林业、市场监督管理、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部署了具体任务。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确保密切协作,按照目标任务和打击整治重点,结合属地不同特点,各负其责抓好行动落实,实现好“冬春会战”既定目标。
会上,副县长王晓刚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了三点。一是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冬春会战”目标任务。二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推动“冬春会战”全面开展。三是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确保“冬春会战”有序进行。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协调配合。冬春会战领导小组要组织整合各乡镇、各部门的力量,举全县之力,认真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冬春会战。林业各执法部门,要加强与乡镇的配合,积极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针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研究具体措施,不断提高执法合力。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应付塞责,确保本次会战取得良好的宣传、打击、保护效果;二要严格规范执法。森林公安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执法优势,敢出重拳,敢于碰硬,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毁林开垦、违法使用林地的重大案件,以此达到震慑犯罪,警示群众的效果。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查处,决不能以罚代刑,不能放弃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对违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的地块,要及时还林,恢复植被,让犯罪分子们无机可乘;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森林资源林地破坏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要做好责任制考核。各乡镇长、分管乡镇长、林场场长要按照“冬春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属地不同特点,各负其责抓好行动落实。对发生重大或影响恶劣的破坏森林资源乡镇要取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评先评优资格,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按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王秀兰)
会议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