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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善推深做实林长制 做好鸟类守护者

媒体:中国林业网  作者:佚名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24/1/9 10:50:58

为切实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浙江省嘉善县以林长制为引领,强化业务协同,打好“管控+保护”组合拳,不断提升鸟类保护监管能力。

握指成拳,下好协同作战“一盘棋”。一是三级共管,贯通网格化管理。依托林长制组织体系,按照县级定期重点巡、镇级每日全域巡、村级点对点包干的工作模式,有效构建县、镇、村三级巡查网络,形成层层嵌套、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2023年以来,全县共落实三级巡查员269人,开展张网捕鸟县级巡查165次,收缴拆除各类捕鸟网303张,有效打击非法捕鸟等违法行为。二是三方共治,集成专业化执法。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打造“属地+部门+检察院”三方共治模式。按照属地为主,资规牵头,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检察院联动模式,组建权责明确、精干高效的专业化队伍,严查花鸟市场、农(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网上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统筹推进鸟类保护工作。2023年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67人次,立案查处1起。三是三地共建,聚力一体化协作。紧扣“长三角一体化”,立足青浦、吴江、嘉善三地地域相连、生态相融的特殊优势,探索建立跨区域合作保护机制。通过制定联防联控联治制度,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有效实现三地网络共建、数据共通、资源共享。2023年11月17日,“青浦·吴江·嘉善”三地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合作工作框架协议完成签署。

高压打击,亮出硬核管控“铁拳头”。一是全域禁猎,打造最严格机制。坚持顶格保护,以长牙齿的硬举措推动禁猎工作动真章,求实效。2023年9月11日发布禁猎通告,全域全年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明确禁用猎捕工具与方法18种,禁猎对象涵盖国家、省重点、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为打击非法猎捕等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执法依据。该通告已于2023年10月12日施行。二是数字巡查,构建最智能模式。2023年下半年,创新研发县域“林业智防”系统,设置巡查地图,根据前期捕鸟网点发现位置与频率,以“红黄绿”分级赋色上图。同时,结合巡查结果,建立点位进出机制,实现区块颜色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全县已设置日常巡查卡点84个,其中红色2个,黄色5个,助力拆除捕鸟网126张。三是齐抓共管,动员最广泛力量。充分发挥指标棒作用,将打击张网捕鸟、违法交易、非法食用鸟类违法行为等内容纳入林长制考核,进一步压实各镇(街道)鸟类保护工作责任。同时,执行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明确举报人同时符合的3种条件、不予奖励的4种情形,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参与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倾力守护,织密和谐共生“保护网”。一是保障栖息,守护迁徙“生命线”。立足地处东亚-澳大利亚候鸟迁徙通道的特殊地情,积极加强湿地保护,持续推进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以适宜的环境和富饶的物产为候鸟长途迁徙提供“休息区”和“加油站”。2023年10月31日,嘉善县在全市首批发布一般湿地名录,划定姚庄镇长白荡、天凝镇蒋家漾(原桃花漾部分)等一般湿地2处,总面积达146.29公顷。二是合力救助,积极拓展“朋友圈”。建立24小时分级救助机制,对受伤、落单的鸟类实行应救尽救。同时主动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等专业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建立协作关系,为受助鸟类安顿“新家”。2023年以来,已救助鸟类58只(头),其中红隼、凤头鹰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9只(头)。三是多元普法,握紧宣传“金话筒”。以“爱鸟周”为契机,组织普法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同时依托户外电子屏、数字电视滚动字幕、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以“线上”+“线下”多途径宣传模式,实现宣传范围市民、网民、学生、家庭全覆盖。创新“林业+检察院+法院”共建模式,以案释法,将鸟类保护工作宣传到田间地头。2023年以来,已开展专题宣传35次,参与人数14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880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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