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绿化市容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格式的通知》(林场发〔2018〕10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省际间林木良种引种备案工作,现就我市2023年林木良种引种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种备案条件
通过其他省级审定,适宜种植范围与我市拟引种地区在同一适宜生态区的林木良种。
二、引种备案材料
(一)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见附件1),填写时可参考《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二)引种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三)能够证明品种拟引种地区适应的试验报告。
(四)引种备案品种审定公告及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五)引种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良种,应提供品种权人授权的书面同意书。
三、申报要求
引种者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引种备案材料电子版,报送至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纸质材料一式5份(其中原件2份)。
四、现场查定
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请引种备案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现场查定。
五、引种者责任
(一)引种者要对拟引种良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
(二)引种者应向该良种使用者提供其生产者信息、品种的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等使用条件的说明、风险提示与有关咨询服务,不得弄虚作假或者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六、其他要求
各区绿化市容局要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动员,加强答疑指导,切实做好2023年度我市林木良种引种备案工作。
联 系 人:任 闽
联系电话:56617570-2044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1053弄7号
邮 编:200072
邮 箱:shzhongmiao@linye.sh.cn
附件1: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
附件2: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填写说明)
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