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台文斌
专业号:台文斌
2012/10/16 11:18:16

为规范全县林木种苗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各重点工程造林苗木质量,开县采取三项措施贯彻落实林木种苗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是争取领导重视。县林业种苗站积极当好参谋,与局分管领导沟通,为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文件精神,坚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持证上岗制度,达成一致意见。
二是坚持持证上岗。各苗圃生产经营单位自检的苗木,坚持由各苗圃苗木检验员进行检验并填写种苗标签,对全县的苗木质量检验工作,安排县种苗站具有苗木质量检验资质的人员负责检验并出具苗木质量合格证,坚持无证人员不予安排上岗。
三是积极参加培训。截止目前,我县种苗站11人都已参加培训,核发了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证;全县各苗木生产经营单位自检的苗木检验员已参加培训98人,核发证9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