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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种苗站在太行林局进行种苗执法暨质量抽查工作督查

媒体:原创  作者:山西种苗
专业号:山西种苗 2019/9/6 9:43:59

2019年9月2日-4日,省种苗站杜玉萍副站长一行到太行林局石源林场、王景林场和营盘林场,对之前开展的全省林木种苗执法检查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进行督查。太行林局常务副局长祁志强陪同。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对检查组完成的内业检查结果进行了复查;并在林场苗圃地对不同龄级的针阔叶苗木苗高、地径等指标分别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对检查整改通知书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核实。

    督查组还组织召开了由林局、林场部分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的座谈会。会上,祁志强常务副局长对太行林局苗木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特别是对发展保障性苗木、阔叶苗培育以及良种苗木培育等作了详细说明。杜玉萍副站长首先充分肯定太行林局种苗工作取得成绩,并对林区依法开展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规范林区的种苗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完善种苗档案内容,真正做到“三定四清楚”。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林局要在省种苗站组织培训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对林场、苗圃等基层领导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对种苗业务技术和档案管理中不懂、不会、不透的方面要进行答疑解惑,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三是要加大考核力度。林区要将种苗档案、标签管理等内容纳入林场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增强种苗执法质检工作的推进力度。

杜玉萍副站长还指出,开展种苗执法质检督查工作,一方面是省种苗站为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倾听基层意见建议,改进完善检查方案,提高种苗监管水平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也是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促。希望各被检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按照检查组“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认真及时整改,同时对检查督查组人员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进行监督。

本次检查督查工作促进了《种子法》以及国家和省林草局关于种苗工作精神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对加强种苗市场监管,促进形成依法治种机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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