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添加到桌面
 
新闻动态 > 执法通报 > 正文

山西省林业厅及时转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 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

媒体:原创  作者:山西种苗
专业号:山西种苗 2016/7/12 10:03:19

为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加强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实行林木种子可追溯性管理,国家林业局日前印发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办法》要求,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办法》同时明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记载的信息应当连续、完整、真实,不得用圆珠笔或者铅笔填写,不得随意涂改,签字、印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要完备,并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此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分类分年度归档,至少保存10年,林木良种、转基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永久保存。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档案毁损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补齐原有内容。

 山西省林业厅接到通知后及时将该办法下发至各市林业局和省直各林局,并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办法》,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对违反《办法》规定,未建立、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将按《种子法》第八十条规定进行处罚。

阅读 280
推荐
专业会员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林草种苗APP

请扫一扫或长按

主办单位:关注森林网

京ICP备05067984号-48

基于E-file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