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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媒体:原创  作者:国家种苗网
专业号:国家种苗网 2014/2/18 11:52:34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林业厅

 

一、目标任务
坚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和“保供应、提质量、优服务、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大力提升林木良种供给能力,加快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到2020年,完成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清查,选育出适合发展的林木良种20个以上。强化种苗基地建设,主要造林树种基地供种率达80%、良种使用率达70%以上,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50万亩。建立健全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体系和服务体系。
(一)建立西部防护林、木本油料林种苗繁育区。
加快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退耕还林、防护林工程等,充分挖掘和选育优良防护林和木本油料等适应性强、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高的优良品种,提高森林经济效益。
(二)建立中部珍稀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繁育区。
加强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收集和保护,建立种质资源收集库,重点培育红椿、花榈木、楠木、南方铁杉、岩生红豆树、青岩油杉、黄连木、杜仲、栾树等树种,建设苗木花卉产业基地和速丰林良种基地。
(三)建立东部速丰林、特色经济林良种繁育区。
 加快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加强珍稀濒危植物资源保护,以油茶、马尾松、杉木、马褂木、掌叶木、楠竹、柑橘、蓝莓等树种为主,大力发展油茶产业、速丰林和特色经济林,选育并改良适合不同立体条件的速生、优质、高产、高抗的优良品种。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和收集保存。
以县为单位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和收集保存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林木种质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重点抓好主要造林树种、重要经济林树种、珍稀濒危树种及特色观赏树种优良种质资源的登记和保存,在贵阳市、瓮安县、遵义县、思南县等地建设11个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省林业厅要制定林木种子贮备办法,加强种子收购、检验、储存、更新及管理,建立省级林木种子贮备库,根据林木种子结实丰歉规律及造林绿化需求,开展林木种子贮备。
(二)强化林木良种选育。
开展多目标育种和定向育种,采取“种苗管理机构 科研单位 良种基地”的模式,组织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工作。重点支持杉木、马尾松、华山松等主要造林树种,楠木、红椿等珍贵树种及油茶、核桃、油桐、刺梨、花椒等特色经济林树种的遗传改良和高生产力良种基地经营管理技术研究。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企业带动、社会参与,按照“育繁推”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支持种苗基地和科研单位的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开展良种选育和生产,鼓励科技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参与科技创业和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及乡土人才参与林木育种科研项目,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到2015年,培育商品林优良品种和优良无性系15个以上,到2020年,培育商品林优良品种和优良无性系20个以上。
(三)完善林木良种生产供应体系。
改建、扩建7个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加快用材树种良种基地升级换代、经济林树种良种种苗扩繁和珍贵树种良种选育,继续深化国有苗圃改革,多形式引入社会资本,实现规模经营,建立以国家级良种基地为骨干,省级重点基地为基础的林木良种生产供应体系。各级林业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林木良种选育、生产和推广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生产的良种,由省级林木种苗管理部门根据造林规划统一调剂使用,并对良种苗木培育单位和使用单位给予补贴。加强核桃良种采穗圃建设,在省林科院、赫章县、水城县等建设10个核桃采穗圃基地,确保良种穗条供应。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国有苗圃作为保障性苗圃,确保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用苗需求。到2015年,主要造林树种基地供种率达80%、良种使用率提高到70%以上。
(四)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
加快制(修)订林木良种选育、苗木生产地方标准,建立林木种苗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各级林业、工商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市场监管,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未审先推、破坏种质资源、乱采林木种子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改善林木种苗行政管理和质量检测条件。到2015年,完成8个市(州)、30个县(市、区、特区)的执法能力建设任务,到2020年,完成全省所有市(州)和县(市、区、特区)执法能力建设任务。
(五)引导苗木花卉产业建设。
以贵阳为中心,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为网络,中心城镇为节点,引导发展苗木花卉产业,逐步形成沿“贵遵、遵崇”“贵黄、关兴”“贵广”“贵毕”“贵铜"五条苗木花卉产业带。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采取“公司 农户 基地”及“协会 农户 科技”的模式,在全省建立绿化苗木、盆栽植物、鲜切花切叶、特用花卉、草坪、野生花卉培育驯化、优质种苗种球繁育及“百里杜鹃”杜鹃花繁育基地等八大产品基地。到2015年,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35万亩,到2020年,实现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50万亩。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支持。
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要细化现行国家林木良种补贴标准,规范申报程序,适当扩大补贴范围,对良种选育者、生产者和使用者进行补贴,促进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特区)要建立本级林木良种补贴制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培育林木种苗龙头企业,在土地流转和贴息贷款等方面向种苗企业倾斜。各级税务部门要按规定减免有关税费,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各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对林木种苗工作的投入,加大对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种质资源库、种子贮备库的基本建设投入。省内金融机构要按有关政策对林木种苗生产龙头企业给予贴息贷款支持。各级政府要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林木种苗建设,形成投入多元、利益共享的种苗发展新机制。
(三)加强科研支持。
省林业厅要制定长期林木育种计划,明确发展任务,指导科研人员按照育种计划和阶段任务申报科研项目。省科技厅要将林木良种选育纳入省级科技支撑领域,加大林木育种科研项目的资助比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从事林木良种选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倾斜。
(四)强化组织领导。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要充分认识林木种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实行种苗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林木种苗质量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加强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林木种苗管理职能,积极推动林木种苗工作发展。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林业、科技、农业、国土资源、扶贫、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抄送  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军区,省武警总队。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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