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林(草)长制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省林草局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全省林(草)长制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副省长韩福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喜双主持会议并对试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抚松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福源代表林(草)长制试点县之一,在抚松分会场作表态发言。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福源表态发言中指出:抚松县作为林业大县,我们有信心和决心,以此为契机,紧密结合县情,进一步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建立林(草)长制工作,进而守护抚松县绿水青山、巩固提升绿色产业发展优势。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林(草)长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顶层,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根基,对维护生态平衡和国家生态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抚松县将按照此次全省召开建立林(草)长制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林(草)长制重点工作,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的关系,确保林(草)长制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构建“林(草)长制”工作推进体系。我们将严格按照《吉林省建立林(草)长制试点方案》的要求,全面建立抚松县林(草)长制组织领导体系,对县域内林草资源全部落实具体责任人。三要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林(草)长制”工作推进机制。根据《吉林省建立林(草)长制试点方案》,抚松县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抚松县林(草)长制实施方案》,研究确定林(草)长制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审定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并对各林(草)长及各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林(草)长制”工作氛围。在进山道路显要位置设立林(草)长公示牌,标明林(草)长职责、管辖范围、资源状况、监督电话等。同时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标语等不同形式宣传林(草)长制建立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广泛宣传森林(草原)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民众保护林(草)资源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保护林(草)资源的氛围。五要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林(草)长制”工作经费充足。为守护好吉林绿水青山,擦亮吉林生态“名片”,加快建设“美丽吉林”作出抚松县应有的贡献。(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