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新疆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专业号:新疆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2018/7/31 16:44:42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自5月以来,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在南园花卉市场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受教育群众100余人次,通过现场收集资料、集中统一办理的方式,共收集整理南园花卉市场42户生产经营者的相关材料,并及时完成了办证手续。
7月31日,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在南园花卉市场举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集中发放仪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站总站、自治区花卉管理中心、市林业局(市园林管理局)、南公园社区等单位相关领导,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各区县林业园林管理局林木种苗相关工作人员,市种苗协会、米东区种苗协会、市花卉协会代表,以及乌鲁木齐市电视台、乌鲁木齐市晚报、新疆法制报媒体记者出席活动。活动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单润星主持,市林业局(市园林管理局)总工程师张献魁作贺词并讲话。共向南园花卉市场42家生产经营户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此次集中办理南苑花卉市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一步规范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秩序,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花卉经营户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后期,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花卉市场生产经营户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自检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如发现未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乌鲁木齐市种苗站)